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16-09-15 00:00:00 浏览次数:

一、宝鸡市国资委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宝鸡市国资委2015年部门决算包括市国资委本级和宝鸡市评估中心,评估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

(二)市国资委基本职能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财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3.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4.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引导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新兴产业和优势企业;指导监管企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督促其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5.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协调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等工作,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监管企业投资、融资和上市审核工作。

6.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履行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向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市财政周转金的回收管理工作。

9.负责监管企业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工资调整审批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划转、转让和纠纷调处等。

11.按照出资人职责,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的稳定工作。

12.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3.指导全市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属地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

1. 积极应对新常态,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指导原则,制定《关于做好降本增效促进企业稳增长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分析研判市场形势,优化产品结构,调整销售策略,全力开拓市场。

2. 深化国企改革,在抓好中央《指导意见》学习贯彻的基础上,完成了我市《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等7个文件的调研报告和意见初稿,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出台《宝鸡市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3. 支持西凤酒、红旗民爆等企业发挥品牌优势,拓展新业务,打造新的增长点。红旗民爆集团于2015年9月1日在“新三板”成功挂牌,西凤酒股份公司IPO加快推进。陕西宝棉纺织有限公司和宝鸡天健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正式设立。

4. 加快困难企业改革脱困步伐。北照公司等3户企业政策性破产,全面完成了职工提前退休工作,正在修订完善重组方案。北马坊煤业公司收缩闭坑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5. 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实施各类产业项目15个,其中市级重点项目2个,年度计划投资4.52亿元,完成投资4.65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03%。宝氮集团整体搬迁技改项目一期10万吨/年甲醇制芳烃项目全面建成,进入试生产阶段。

6. 突出产业链、产权招商,实现招商到位资金8.44亿元,其中省际到位资金6.4亿元,分别达到年度任务的120.57%和120.8%。

7. 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完成34户企业财务决算审计,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我委控股的20户企业决算及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发现问题296条,做到集中交办、限期整改。

8. 严把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关和资产处置程序关,依法对秦岭化肥凤翔分厂等4户企业资产处置事项进行评估、核准,并在西部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9.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专项活动,实现了赴省进京零非访,信访维稳形势进一步好转。

10.加大民生保障工作力度,多方筹措资金3563.24万元,解决了秦岭化肥、九州纺织等10户企业社保欠费、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一批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11. 持续抓好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修订完善《市国资委党委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15项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固化议事、决策、机关运行程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宝鸡市国资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2873.0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525.32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347.7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22458.3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968.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1.8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8.85万元。

(2)项目支出21490.2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忠诚制药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费5416万元;叉车五厂企业改制职工安置资金7524.56万元;2016纸袋厂工资及社保费用45万元等。

(3)年末结余结转和结余414.7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55.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359.53万元。

(二)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5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14万元,项目支出21490.23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58.37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中行政运行669.1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91.8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6.70万元,公务接待1.3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万元。主要用于汽车过路过桥费、汽油费、车辆保险费、汽修费。比上年减少5.17万元,降低43.56%,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委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1.3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投资客商、省级有关部门、兄弟地市单位及其他业务接待。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3批次,102人。比上年减少3.95万元,降低75.24%,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nzcms_nzweb/nzcms_up/attached/file/20171201/2017120111486088608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