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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2-11 09:56:1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鸡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将2014年宝鸡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予以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在“宝鸡国资网”(http://gzw.baoji.gov.cn/)公开。

一、情况概述

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年初,针对部分人员岗位变动,我委及时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相关制度办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日常检查督导,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行政,增强工作透明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进一步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和预先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并建立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考评制度,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征询制、执行监督制和结果通报制,有效推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和内容。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上开展了新的尝试和探索,实现了从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从处理结果公开向处理过程公开、从自定公开内容向职工群众点题公开的“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三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同时,借助主流媒体宣传国企改革发展新成就使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更进一步对国资工作有了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管理。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内部工作信息和敏感信息不泄露,我委对公开的信息严格保密审查,按照各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把关、委主管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国资委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主动公开国资信息,公开范围涉及政策法规、重大项目、产权管理、党风廉政、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2014年,我委邀请市委党校宣讲团成员,对全系统干部进行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精神解读,并在国资委门户网站开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宣讲政策、发布动态,确保了公众知晓率,保障群众知情权。一年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82条,其它方式公开信息161条。编辑《国资动态》16期,采取免费发送形式,每期发送至市四大班子、市级有关部门。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案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创新,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方面的问题。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增加信息内容,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二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准确地公开有关政策法规、重大建设项目介绍和进展情况、统计数据及解读等政府信息。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