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国资委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20-12-12 11:06:34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宝政办发[2015]8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财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3、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4、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引导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新兴产业和优势企业;指导监管企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督促其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5、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协调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等工作,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监管企业投资、融资和上市审核工作。

6、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履行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向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市财政周转金的回收管理工作。

9、负责监管企业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工资调整审批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划转、转让和纠纷调处等。

11、按照出资人职责,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2、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3、指导全市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属地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二、2016年年度工作任务

1、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积极支持宝鸡机床、西凤酒、红旗民爆、昌荣纺织等企业发挥品牌优势,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强化对外经贸、投资合作,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2、深入调研,制定出台《关于宝鸡市深化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分类管理的意见》等系列深化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

3、做大市国资公司规模,提升融资能力,年内融资3亿元以上。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分别组建陕西宝棉纺织有限公司、宝鸡天健医药控股有限公司、红旗化工(集团)公司和宝鸡市商业投资控股公司。

4、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强与省电子信息集团的沟通谈判,加快推进北照等3户企业破产重组工作。

5、加快推进总投资100亿元的中国西凤酒城一期项目建设。

6、加快实施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大荣纺织10万锭新型纺纱等重点项目。

7、盯紧政策动向、产业转移趋向和企业投资方向,继续抓紧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实现到位资金9亿元,其中省际到位资金6亿元。召开“十三五”国企进宝投资项目建设推进会,做好145个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和协调保障工作。

8、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和类别实行分类监管、分类考核,

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

9、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财务总监、纪委书记外派制度,组建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

10、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逐步将市级部门所属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1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

12、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将市属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和所办社区整体移交所在地政府管理。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二级预算单位2户: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产权交易市场

经费管理方式:独立核算

四、单位人员、资产情况说明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固定资产

1

国资委机关

行政

全额

37

1038095

2

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

参公事业

全额

20

635065

3

产权交易市场

事业

自收自支

13

 

4

后勤服务所

全额拨款

全额

4

 

五、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是根据近三年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结合2016年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进行了测算编制,具体是: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1716.2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047.60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万元、上年结转667.64万元。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171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6万元,项目支出828.64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171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6万元,项目支出828.64万元。

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55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68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278.07万元。

项目支出:产权市场人员工资120万元,市纸袋厂人员工资40万元 盐务局非税收入返还款2.2万元,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666.44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车辆运行3.5万元。

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政府采购经费,财政供养人员供养和财务开支范围等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减少了0.5万元,下降10%。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减少1.5万元,下降了30%。其原因是2015年7月公车改革,我委在编的6辆公务用车全部封存。2016年经市车改办批复我委系统保留1辆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六、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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