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20-12-12 11:06:35 浏览次数: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宝政办发[2015]8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财务稽核对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

3、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对监管企业实行分类监管。

4、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转型发展,引导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新兴产业和优势企业;指导监管企业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督促其履行相关社会责任。

5、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协调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等工作,引导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负责监管企业投资、融资和上市审核工作。

6、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长、总经理行权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履行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派出监事会;向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类分层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市财政周转金的回收管理工作。

9、负责监管企业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和市属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监管企业负责人离任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工资总额、企业负责人工资调整审批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承担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划转、转让和纠纷调处等。

11、按照出资人职责,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12、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13、指导全市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属地化管理,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二、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1、抢抓“一带一路”倡议机遇,支持宝鸡机床、红旗民爆等企业发挥品牌优势,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确保红旗民爆吉尔吉斯斯坦12000吨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投产达效,老挝炸药生产线年内开工建设。

2、深入调研,制定出台我市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系列深化国企改革1+N政策文件。

3、加快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启动总投资8.2亿元的宝纺集团产业整合搬迁技改项目,引进战略投资商参与宝鸡医药集团整合重组,发展医药仓储物流、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等项目,进一步做大行业、做优产业、做强主业。

4、制定宝鸡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市属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5、支持市投资集团、市国资公司做大做强,授权市国资公司对28户市属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支持国资公司依法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

6、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北照等3户企业破产重组工作。

7、加快西凤酒城一期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亿元,确保裕凤包装项目建成投产。

8、聚焦中高端、智能化,加快宝鸡机床总投资5000万元“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系统产业化”项目建。

9、盯紧政策动向、产业转移趋向和企业投资方向,继续抓紧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实现到位资金9亿元,其中省际到位资金6亿元。

10、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按照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和类别实行分类监管、分类考核,

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

11、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财务总监、纪委书记外派制度,组建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

12、稳步将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构建“大国资”格局。

13、加强和改进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开展“四强”党组织和“四优”共产党员争创活动。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1个参公事业单位(宝鸡市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和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宝鸡市产权交易市场)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机关全额财政拨款行政编制共31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34人。

市国有资产经营评估中心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编制共21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12人,

市产权交易市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共15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底,委机关共有公务用车1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万元。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917.2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917.26万元,较上年减少10.05%,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改革。

2017年支出预算91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26万元,占支出总额75.91%;项目支出221万元,占支出总额24.09%。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0.05%,原因同上。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宝鸡市国资委基本支出696.26万元,较上年减少19.0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0.24万元,较上年增加14.36%,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4万元,较上年减少96.96%,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改革所致;商品和服务支出47.58万元,较上年减少4.22%,主要是本着精简节约原则安排支出。项目支出221万元,较上年增加61万元,主要是根据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列支。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8.44万元,较上年减少96.96%,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改革所致。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4.69万元,较上年增长100%,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致。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9.50万元,较上年增长2.14 %,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所致。
    (4)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0.93万元,较上年增长2.16%,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变化所致。
    (5)行政运行(2150701)582.7万元,较上年减少0.33%,主要是精简节约原则安排支出所致。
    (6)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50799)221万元,较上年增长61万元,主要是根据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列支。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本部门综合预算中不包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共9.9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支出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增加10%。

1、2017年出国经费预算1万元,2016年预算为0,较上年增加1万元。原因是2017年外事活动增加,因公出国(境)批次为1批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2.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万元,减少36%。2017年,我们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活动预算费用。

3、2017年无公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评估中心公车改革后保留的一辆公车到报废年限,已做报废处理,该单位无公车使用,公务用车需要从公车平台租车使用。加之今年工作任务较重,租车频繁,致使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用增加。保留的一辆公务用车我们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出差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努力减少了公车运行成本。

4、会议费预算4.5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我们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宝鸡市市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努力减少会议支出。

5、培训费预算2.1万元,依据上年支出及2017年工作任务编制。

2017年与2016年“三公经费”相比略有增加,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政府采购经费,财政供养人员供养和财务开支范围等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和事后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宝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严格按照公车改革后的车辆使用规定执行,减少开支,“三公经费”一直严格控制在较低水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2.7万元,较上年减少0.3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72.30万元,为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共计221万元,人员经费。其中:产权市场人员工资160万元;纸袋厂人员社保等补差61万元,全部纳入部门绩效管理。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nzcms_nzweb/nzcms_up/attached/file/20171106/2017110614597290729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