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0805419/2022-00013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2-08-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委机关各科室,市国资管理中心,市国企服务中心: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李杰同志任市国资委人事教育科科长(试用期1年);
李小刚同志任市国资委党建宣传科科长(试用期1年);
魏洪栋同志任市国资委资本运营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岳剑同志任市国资委创新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1年)。
免去:
秦维君同志市国资委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
李杰同志市国资委人事教育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小刚同志市国资委党建宣传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宝鸡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