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国资新闻

市国资委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来源:党建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4-04-12 16:38 浏览次数:

4月12日下午,市国资委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人民日报》文章“新质生产力的内涵特征和发展重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内容。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朱吉良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朱吉良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委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主要内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采取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讲纪律党课等形式,推动《条例》学习入脑入心。要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纪律培训,深化委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朱吉良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委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把推动市属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统揽,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科学调配生产要素,加快优化布局结构,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培育壮大企业家和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增强市属企业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朱吉良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基本遵循。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立足国资国企实际,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结论、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贯通起来,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主要精神;省司法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宝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宝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宝鸡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提示函》等内容,并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