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 2024-04-24 09:19:02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和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人:赵宏,电话:0917-3261226

(二)人事教育科。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对所监管企业董事及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推荐、考察并提出任免建议;健全完善适应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提出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建议;承担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所监管企业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干部、所属事业单位和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出国(境)申报等工作。

负责人:李杰,电话:0917-3260448

(三)政策法规科。组织国有资产监管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转变优化事宜,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研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法律问题,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委机关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协调指导监管企业退役军人事务;承担委机关工青妇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工青妇工作;指导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田军平,电话:0917-3260433

(四)资本运营科。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并拟订有关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转让、处置、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发行债券和利润分配方案;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指导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开展运营;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并监督规范大额捐赠;指导所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健全提升所监管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负责股权代表和股东会的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出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或审批及市政府出资控股、参股公司章程的审核。

负责人:赵猛,电话:0917-3260458

(五)企业改革科。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上市方案并指导上市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和执行;审核所监管企业改革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拟订重大国有企业重组方案及企业新设、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等方案;承担国有困难企业认定、改革脱困和困难职工民生保障等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市政府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帆,电话:0917-3260442

(六)监督考核科。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分析所监管企业经营效益状况;承担市县两级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督促报告重要经营事项和集资等债务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财务抽查审计,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体系;研究制定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有关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行业对标体系并组织考核;考核评价所监管企业的财务、管理绩效;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对其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负责人:贾咪,电话:0917-3260437

(七)创新发展科。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认所监管企业主业并对重大投资进行监管;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科技、管理、商业模式创新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品牌建设、知识产权工作和开展战略合作;研究提出我市与中央、部省属企业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推进合作;牵头负责所监管企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协调推进所监管企业大项目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协调联系服务企业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招商引资和军民融合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规范运营、履行社会责任等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生态环境等工作;督促所监管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何斌,电话:0917-3260435

(八)党建宣传科。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系统内其他驻宝企业党建有关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工作;承担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工作;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和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人:李小刚,电话:0917-3260438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