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 A类
签发人:朱吉良
宝国资函〔2024〕22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工商联: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凤香型白酒的关心和厚爱,《关于将“凤香型白酒”统称为“凤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白酒产业的发展,各地白酒主要藉由产品的味觉类型,划分为不同的香型,并形成了相应的国家标准,如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等,凤香型白酒因其地域特色,且以西凤酒为典型代表而得名。因此,各香型白酒的标准名称即为“浓香型白酒”“酱香型白酒”“清香型白酒”“凤香型白酒”等。
因近年来酱香型白酒市场认可度飙升,围绕产品发生的二次创作层出不穷,具备一定的文化性和较强的传播力,使得“酱酒”虽非标准名称,仍然收获了较高的认可度,而其他香型白酒并未出现如“浓酒”“清酒”等称谓。凤香型白酒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尚需进一步提升,“凤酒”这一简称的使用容易引起认知混乱。
白酒作为全国性的消费产品,使用标准、规范的名称,能够避免产品认知混乱,导致品牌力削减。因此,我们欢迎围绕凤香型白酒产品的各类好的文化创作和传播,共同推动凤香型白酒发展,但在规范语境下,使用标准名称更为适宜。
市国资委十分重视凤香型白酒文化发展,近年来,在西凤酒的带动作用下,太白酒、柳林酒、凤凰神泉、国粹凤香等骨干酒企不断发展壮大,酒企联盟逐渐成型,凤香型白酒企业多次亮相“酒博会”“糖酒会”等活动,以西凤酒为核心龙头的凤香型白酒产业链入选全省24条重点产业链,首届中国(宝鸡)国际酒业展览会成功举办,凤香型白酒的美誉度、忠诚度和影响力在一次次的重大活动中得到不断提升,良好的品牌效应推动西凤于2023年底实现了跨越百亿的历史性目标。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继续指导企业,深入挖掘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资源和内涵,讲好凤香型白酒故事,促进酒旅深度融合、互促共济,推动凤香型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凤香型白酒发展的支持与关心。
宝鸡市国资委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