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张宝春同志任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为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请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宝鸡市国资委委员会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