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08054196/2018-00031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8-10-15 00:00:00 |
名 称: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455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 |
高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国有老三线军工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问题的提案》(第45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问题
我市作为老工业城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建造年代久远,设施设备比较陈旧,改造任务量很大。目前,除中央企业自筹配套资金20%外,省属企业及市属企业都要自筹70%左右,特别是市属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维修改造配套资金筹集难度很大。今年,我们将统筹考虑,“一企一策”,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通过向上级争取、加大国有资本收益清缴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维修改造资金。
二、关于独立工矿区企业剥离移交有关问题
我市国有老三线军工企业大多远离市区,区域内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市政管网体系尚未覆盖,剥离移交工作问题多、难度大。今年,我们将按照“应交尽交,能交则交,不交必改”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比如对于独立工矿区企业剥离资金缺口问题,指导移交企业与驻地政府协商采取过度期补助的办法,设置3年过渡期,采取逐年递减的方式加以解决。再比如,对于职工家属区房屋老旧、失去维修改造价值需要搬迁安置或进行棚户区改造的,督促有关县区政府要按照规定纳入相应搬迁安置、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统筹使用相应的“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
三、关于剥离办社会职能从业人员安置问题
国有企业剥离移交从业人员分流安置,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地方政府编制增加、设施投入、经费保障等现实问题,安置压力非常大。今年,我们将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职工实际意愿和接收单位实际需要,指导企业要挖掘内部潜力,通过协商薪酬、转岗培训等方式,在企业内部分流安置部分职工;督促各相关县区落实扶持政策,为分流人员提供就业服务。针对社区管理人员移交问题,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相关县区和民政等部门,尽快配全配齐工作人员,6月底前全面完成社区移交后序工作。
四、关于“三供一业”政策宣传有关问题
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抓好职工稳定是做好分离移交工作的前提。针对当前职工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如移交政策、移交改造实施方案、前期衔接和后期管理等,指导企业做好释疑解惑,消除认识误区,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保障职工合法利益,取得了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同时,督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坚决避免引起新的社会矛盾,确保剥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4条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我们将在今年工作中认真研究采纳。感谢您对我市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国资委
2018年4月26日
(联系人:赵宏,电话:326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