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000108054196/2025-00008 | |
发布机构:宝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12-09 00:00:00 |
名 称: 关于张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宝国资党发〔2024〕107号 |
中共宝鸡天健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张宏同志任中共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雒觉悟同志任中共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张军同志为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免去:
罗鹏伟同志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刘科平同志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高务本同志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监事职务,不再担任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张军同志中共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中共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崔建新同志不再担任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张国奇同志不再担任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雒觉悟同志不再担任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宝鸡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