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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政协五次会议第52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8-05 08:45:00

类别:B

签发人:袁军平

宝国资函〔2026〕27号

王军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的提案》(第5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国资委立足国资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市属国企数字化转型和数据规范化治理,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夯实数据治理基础,指导重点企业围绕城市运维、民生服务等领域,梳理归集内部数据,建立完善数据资源台账,规范数据全流程管理,有效破解企业内部数据分散、数据壁垒等问题。二是加快数据要素建设,主动配合市数据局、市数据要素服务中心工作,有序推进监管企业公共数据整合等基础工作。三是严守数据安全底线,督促国企落实数据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健全内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筑牢国资领域数据流通安全防线。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紧扣全市数字经济发展部署,对照提案建议补齐短板,推动国资系统数据资源合规高效流通。

    一是深化数据整合治理。主动对接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引导监管企业规范数据授权流程,压实安全责任,探索符合国资实际的数据市场化运营模式。

    二是助力健全市场体系。紧密配合全市数据要素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国企资源优势开展数据治理,引导企业积极对接各类数据市场主体,助力培育本地数据要素市场生态。

    三是强化安全合规监管。健全国资系统数据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数据分级分类、隐私保护制度,规范数据采集、流转、开发、应用全流程,全方位防范数据安全风险,保障数据流通安全有序、合法合规。

    四是融入全市数字发展格局。鼓励企业加强与数据服务商合作,深挖数据经济与社会价值,构建规范高效、安全可信的数据流通环境,为智慧宝鸡建设贡献国资国企力量。

 

宝鸡市国资委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