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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鹏虎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人事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3-08-29 17:02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

刘鹏虎同志为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宝鸡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3年7月17日